一、自身勞動權益保障:
◆暑假打工高峰,九五聯盟提醒打工族注意自身權益
◆公布「打工族最常遭遇的權益受損事項」
◆隨著國中會考與大學學測皆告一段落,絕大多數學生開始進入漫長的暑假假期,而根據人力銀行調查:今年暑期打工成長率較去年高出一成以上。
◆超過六成以上的學生表示:為了因應不斷上漲的學費壓力而必須打工賺取學費。有鑑於多數青年朋友與學生在打工期間由於本身不熟悉勞動相關法令,而導致往往權益嚴重受損而不自覺,甚至發生勞資糾紛也只能自認倒楣離職。
◆為了確保打工族的勞動權益,九五聯盟統計公布了過去一年以來所處理的申訴案件中「打工族最常遭遇到權益受損」的情形,提醒所有打工族應注意自身權益。
1)薪資是否低於基本工資
2)工作有無法定休息時間
3)一天工作超過8小時有無1.33~1.66倍的加班費工資
4)勞工國定假日時打工,有無領取2倍工資,以上等等。
二、法令規定及解釋:
◆中華民國100年3月23日北市勞就字第100032972801號函示,列點如下:
(1)行政院勞委會『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違者最高可罰150萬元!
(2)網友在刊登廣告時,常常會出現以下詞句,例如:「限男(女)性」、「男(女)性尤佳」、「XX歲較佳」、「滿XX歲」、「身高XX公分以上較佳」,甚至是「可愛」、「漂亮」、「甜美」、「帥哥」、「美女」、「歐巴桑」、「阿姨」、「阿伯」、「二度就業婦女」等詞句,都涉及性別、年齡、外貌的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的規定。
三、申訴或爭議處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八年九月二日台八十八勞資二字第○○三四九二六號函
◆勞工於離職時,本於契約終止之附隨義務,無論有無約定,自應克盡交接離職手續之義務。惟如勞雇雙方未有約定,而雇主逕以勞工未辦妥離職手續扣發薪資,為法所不許可。至雇主如因勞工未盡必要之交接離職手續義務,致受有損害者,可循民事求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
◆受僱者如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者,請您詳載事業單位名稱、地址及具體事證,逕向該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請求處理,以維權益。
四、產業趨勢
◆根據分析,有意從事家教者的身份別,在校學生打工的比例高達8成4,另1成6則為社會人士,更包含8%的專職補教老師。進一步詢問擔任家教的原因為「工作較彈性」(68.31%)、「薪水較一般工讀高」(56.34%)及「有特殊專長/對教授課目有興趣」(42.25%)。
◆調查更顯示,有意或已從事家教工作者,相較於工讀兼職基本時薪的市場行情,家教平均300-500元超過3倍的薪資條件,成為吸引學生或兼職族群投入的一大誘因;而家教具備的三高:時薪高、工時彈性高、知識性高,也讓擁有特殊專長與專業知識者,前仆後繼投入家教市場。
◆進一步從資料庫分析薪資,高薪的前十大家教工作,以豎琴拔得頭籌,而音樂類即佔了四項之多。此外,較專精的數理、統計、法律、會計等科目,也入高薪家教之列。
◆音樂領域是門高深的藝術,往往入門後進步的速度即會減緩,因此,需透過專業的一對一指導及長期的練習,方能有所精進,尤其是相對冷門的樂器,更因師資較少而水漲船高,致使音樂類的家教薪資長期居高不下。此外,高等教育的專業科目如高等微積分、土木學、法律學等科目,則因入門難、教授不易,則能擁有較好的薪資行情。因此,具備家教市場相對稀有或難度高的專長,雖然求教的學生少,但往往薪資行情較好,較易成為補教「藍海」。
◆提升家教安全三招:信譽佳平台、親友介紹、授課前後回報